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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代第二期培训记录之三发展公司债券为实体经济服务中,有一些我不是很理解,特向各位求教:
1.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结构等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
证券法里面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那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算不算非生产性支出?
2.净资产额和最近一期 指 最近一期公告的信息披露的财务数据,不要求强制审计
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一个说要审计一个说不一定要审计,那到底要不要审计呢?
3. B股发债问题 可以
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试点公司限于1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2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内资股就是B股并不在范围之内呀?
4.保代培训对于保代考试的帮助主要体现在哪些点上?是审核的指向,还是改革的方向,比如像:“推进五统一,即准入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资信评级要求、投资者保护制度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统一”这种东西要不要背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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