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149|回复: 7

[历年真题分析] 股东未按期出资,可按各股东实缴资本优先认购增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4 23: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七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貌似不行哦。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0-15 16: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不行?怎么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17: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kevinshijun 发表于 2012-10-15 16:07
貌似不行?怎么不行?

个人觉得,缴足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出资没到位,就不能享受一个“完整”股东应享受的财产权利,如分红,增资优先认购,剩余财产分配等。你的观点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6 15: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次出资未到位,怎么可以增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9 2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但就是应该是按照“实缴”的出资认缴新增的部分。为什么不能,除投资公司外,2年内缴足就可以了,法规里又没有说,没有缴足注册资本的不能增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7 16: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实缴”的出资认缴新增的部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08: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规是说如果其他股东限制就不可以。不限制,那么可以按照实缴增资?有限应该可以。

点评

同意,个人理解是如果公司对于该种情况进行限制的话,该股东无法请求限制无效。。如果没限制,也是可以享有权利的吧。。而且公司法里也说了增资权、利润分配权等是可以约定的  发表于 2013-4-24 11:58
支持  发表于 2012-11-25 0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3-5 16: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2 05:24 , Processed in 0.349035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