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的有关规定,保荐代表人注册行政许可取消。今后,保荐代表人的注册和变更执业机构登记工作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自2004年首批保荐代表人产生以来,保荐代表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专业群体,在保障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证券发行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荐代表人制度实施后,投资银行人员的专业价值得到了尊重和体现,行业队伍不断壮大。 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产生了一些问题,部分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荐而不保”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先后撤销了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并采用监管谈话、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推荐文件等多种监督管理措施提醒相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保荐工作质量。 保荐代表人注册行政许可取消后,证券业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人员资格管理和行为监管方面的自律功能,将保荐代表人纳入证券从业人员管理体系统一进行管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不断规范、调整、完善保荐代表人队伍的准入标准和流动要求,为行业人才培养、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