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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某人

[疑问求答] 保代培训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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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22: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Wong 发表于 2012-10-21 17:51
请问合并口径怎么分?从会计的角度你分不上去啊。

所以分红的口径还只能是母公司的口径啊,只是说在计 ...

你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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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09: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以合并指标为口径分红,其实是督促控股型上市公司完善子公司定期分红机制,这样上市主体实现利润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否则再融资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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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0: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母公司今年亏损并不代表年末没有留存收益。当然证监会发文大力倡导上市公司分红,确实与公司法有点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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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3: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ymond80 于 2012-10-22 13:58 编辑

财政部2000年有明文规定,必须是母公司口径分红。证监会没权利改这个。深交所信息备忘录说要考虑二者孰低。

她的意思是,母公司亏损,你可以让子公司先分红到母公司,母公司不就不亏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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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6: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理应建立完善的分红机制,证监会认为子公司盈利而母公司亏损是不分红的借口,理应有子公司对母公司分红的机制与计划。子公司分红应该不受必须审计之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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