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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howjoyo

[模拟出题] 国有单位收购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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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0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thexuanxuan 发表于 2012-11-17 15:37
协议转让,最后一步一定是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你说的是选定受让方、签订协议之前,需要报省级或省级 ...

依据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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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0: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增持
(一)通过交易所
(1)内部程序,事后备案:一个会计年度不超过5%
(2)事前备案:达到或超过5%  
备案机关——中央企业为国务院国资委,地方企业为省级国资委
(二)通过协议   
(1)内部程序:未达到控股地位或未改变原控股地位  
(2)签订协议后报省或省级以上国资委审批:受让后达到控股地位

(三)无偿划转
逐级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二、减    持   
(一)通过交易所
1、控股股东
(1)内部程序,事后备案(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委):前提是控股权未变更,10亿以下,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不超过5%;10亿以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不超过3%或5000万元。(即两个条件均满足方不要事前审批)
(2)其余均要事前审批(国务院国资委)
2、参股股东
(1)内部程序,事后备案(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委):一个会计年度,未达到5%
(2)事前审批(国务院国资委):一个会计年度,达到或超过5%
   
(二)通过协议  
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内部决策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书面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预审核)  
选定受让方,签署协议之后,需要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协议转让,无论多少,最后一步一定是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三)无偿划转
逐级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间接转让
逐级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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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efei83 + 3 不错 不错
财务管理 + 3
ahowjoyo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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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0: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管理 发表于 2012-11-18 00:56
判断1:只要国有股东出售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需要核准,则只能由国务院国资委核准;但是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 ...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法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6月30日 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
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法规: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6月24日 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
楼主的这2题均可在这两个法规中找到答案,建议您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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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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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zouzhiting 发表于 2012-11-18 09:18
依据在哪里呢?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07630 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
[url=]第二十七条 国有股东与拟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同时应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url]
这就是我说的“协议转让最后一步一定是报国资委核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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