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zouzhiting

[必考知识点] 关于股东会一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5 20: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主持人、出席的董事签字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因此,如果题干没有说是上市公司的话,我认为是董事、主持人,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则选ABCE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3 06:18 , Processed in 0.198448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