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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991|回复: 8

请教-----小股东与公司从事相竞争的业务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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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6: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持股比例不到1% 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是否会造成障碍
发表于 2012-12-15 19: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沿革来说不是关联方,不构成同业竞争;当然,从谨慎角度讲,能清理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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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3: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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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0: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董事高管的直系亲属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应该不允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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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20: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5%以下的股东不会构成障碍,董监高直系亲属不允许,属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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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2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5%一下股东不构成影响,但是需要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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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08: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最好清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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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2: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现在要务是大股东和二股东,如果持股比例不高的话,不影响该公司业务,应该是可以的,也不需要清理。
否则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购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是不是也是要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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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3: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1、才1%的股份,清理掉最好了,比如转让给独立第三人;
2、如果不能清理,就找找不完全竞争的理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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