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猪猪 发表于 2013-3-25 17:2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A)。
A、张某,因打架被判处 ...
甲公司主要经营服装销售业务,方某系该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任职期间,方某利用职务便利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服装销售合同,将乙公司的一批服装卖给丙公司,方某从中获得一笔报酬。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没说是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B.违反法定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该批服装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
C.违反法定义务,方某获得的报酬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D.违反法定义务,甲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罢免方某,但方某获得的报酬归自己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需要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同意,仅董事会同意不行】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必须股东大会同意,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同意都不行】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增加:(九)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十)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按此理解的话,方某的行为应该属于(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其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因此我选C。不知道对不对,请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