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除创业板以外的上交所、深圳主板、中小板来说,目前关于人员独立性仍有效的法规如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首发办法》200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上市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秘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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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根据首发办法,财务负责人是否属于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是否能在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
2、根据首发办法,董事长、监事长是否属于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根据郭守杰的经济法讲义,董事长、监事长是超出了普通董事、监事的。故,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处任董事长,但是可以任董事,不可以当监事长,但是可以任监事。
3、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可以在控股股东处任监事?
4、营销负责人是否可以在控股股东处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