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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4 1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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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histone 发表于 2014-9-4 11:39 
这是家非常老的上市企业了吧?
翠微股份于2012年5月3日上市。
在发行人成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部分,翠微股份受让北京翠微大厦部分资产、负债时,资产转让行为未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未履行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双方未签署转让协议,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2009 年6 月20日,翠微股份第二届八次董事会通过决议对上述行为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认,并经2009 年9 月23 日翠微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 年11 月10 日,海淀区政府出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原北京翠微大厦改制时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函》(海政函[2010]227 号),确认翠微股份2003 年1 月底直接承继(受让)原北京翠微大厦资产22,998 万元,负债26,869 万元,所有者权益328 万元,并结清了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款项,公司账务清晰,该行为和结果真实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010 年12 月14 日,北京市政府出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北京翠微大厦改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办函[2010]87 号),对上述翠微股份承继(受让)北京翠微大厦部分资产和负债事项予以确认。
改制过程中的瑕疵相当于取得了省级人民政府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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