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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195|回复: 13

[疑问求答] 关于豁免要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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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0: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lywang 于 2010-6-25 10:03 编辑

大股东持股超过30%,通过认购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增加,需要豁免要约嘛?
发表于 2010-6-25 10: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收购管理办法》,要豁免要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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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0: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触发了要约收购条件,需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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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2: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需要了,不过是发审会后再豁免,一般都能过
但是别忘了股东大会要单独表决豁免要约,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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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5 13: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此大股认购后持股比例不变,但股份增加了,是否还需要走豁免要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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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2: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法,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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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3: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楼的说法,根据收购管理办法62条的规定,严格来说,应该也是需要的,即“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需要注意的是,收购人不仅需要对增量,而且对存量股份一并锁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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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23: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楼的说法,根据收购管理办法62条的规定,严格来说,应该也是需要的,即“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需要注意的是,收购人不仅需要对增量,而且对存量股份一并锁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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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2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5楼的题意,不需要,如配股!
30%以后收购应采取要约方式,豁免的情形有明确规定,具体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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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01: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配股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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