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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判断题,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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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2: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任国家公务员不得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
发表于 2010-11-23 14: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担任,但应经机构批准。
《公务员法》(2006)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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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7: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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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8: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春晖投行在线/春晖投行笔记

——2010-05-03 一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外,还有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

1、公务员

《公务员法》(2006)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8)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

3、国企相关人员

(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高管

《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2)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在职工或其他非国有投资者投资的非国有企业兼职;已经兼职的,自意见印发后6个月内辞去所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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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8: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wo19293949



    书上写的是公务员不得任董事。根据公务员法,2楼和5楼的都有一定道理,我本来的理解是公务员经批准后可以兼职,但不得领取薪水,这样就符合公务员法的要求了。可是董事承诺函中第九条“是否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是什么意思?公务员法又没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唯一规定的就是不可在营利性企业任职。那按照承诺函的理解,就是公务员不能当董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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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8: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seanjob


    谢谢!辛苦!权且认为公务员不能任董事吧。其实所有的法规都很隐晦,都有个经批准不领取报酬除外。董事虽然有报酬索取权,可是没必要非要行驶,我也可以不拿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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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8: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warwickqiang


    现任国家公务人员可以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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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8: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zhanyuwu

哦,是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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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1: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法》(2006)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理解42条并非指在企业可以兼职,根据第53条,只能是在非营利机构兼职。否则会与其公务员身份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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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1: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以前的《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05年新《公司法》删除了这一条。但是并不是说公务员可以兼任公司高管了。而是因为《公务员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在《公司法》中再重复规定没有必要。

《公务员法》(2005年4月颁布)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公务员兼任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违法的。
但是,虽然违法,公务员兼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这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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