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今年必过 于 2010-11-23 21:09 编辑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六)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深交所缩小解释证监会的规定,经常性提出例外条款。这样,我们做题的时候就面临遵循证监会还是交易所的规定的选择。 按照证监会规定,所有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重大资产重组都应该提供网络及其他方式。但除外条款如果考出来,各位怎么处理?想听下大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