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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2011年第一次与第二次保代培训中关于公司债计算口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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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0: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次培训中说:1、公司债券财务指标计算口径

(1)最近一期不强制审计;
(2)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可分配利润、净资产,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并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损益;
(3)子公司的债券余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计入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
(4)累计债券余额以账面余额(而非债券面值)计算,企业债应纳入计算口径,短融不需要纳入计算;

(5)确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发行这三个时间节点上,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含本次发行量)占净资产比重不超过40%;
(6)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次培训中:
4、审核要点
(1)关注现金流及偿债能力
(2)关注债券信用评级高于企业信用评级的情况
(3)目前案例中债券信用级别普遍2A以上,最低的是A+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净利润,无需扣非
(5)少数股东权益可以计入净资产额
(6)短融不计入40%的额度;中期票据个案分析,比如剩余期限1年以内,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不是很大,可以不计入。
(7)最近一期净资产额(中期)可以不审计
(8)可以同时受理股权及债权融资。

一会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一会又说少数股东权益可以计入净资产,ZJH到底什么意思。请大家看看,是这次培训记录有误,还是两次培训说法不同?到底按什么标准呢?考试怎么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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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口误了吧,按保代通讯2010那期算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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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也是口误或者笔误  发表于 2011-6-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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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1: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最新公司债审核标准,是有变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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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1: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个点,自己审核标准都经常变,还拿出来考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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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我昨天看到后也觉得很奇怪,证监会怎么变后也不强调一下,夹在中间是想让人知道,还是不想让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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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3: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债等涉及到的净资产、净利润的口径呢,按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损益),还是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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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子公司的债权余额要不要乘以持股比例,还是全额计入?
例如发行主体有一个持股80%的子公司,子公司有债券余额2个亿,那应该算1.6亿,还是2亿。这次培训没有涉及,有最近做公司债的出来说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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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这次是放松放宽了要求,以鼓励发公司债,所以应还是以持股比例计算。  发表于 2011-6-2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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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16: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分母放宽了是没错,但是从证券法的立法本意角度,你既然分母用了全部净资产,那债券余额也理应母公司加子公司简单合计。这也更符合配比原则。
    如果是这么理解,那么仅仅是子公司没发债的情况下,母公司才是放宽了发债限额。不知道这样理解随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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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19: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是证监会放宽了限制,因为中期票据都说不算了,是很大一个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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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20: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记得很详细,赞一个,
确实证监会鼓励公司债发展,放宽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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