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er 发表于 2011-7-7 23:38 
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
从个人项目经验来说,应该如下理解,也不知对不对,希望大家拍砖:
1、关于当年提取盈余公积的基数: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A*10%,可能你纠结的是A如何确定的问题。A的确定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a.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借方余额(如500万,即存在累计的未弥补亏损),报表当年的税前利润小于500万(比如400万),则当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b.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借方余额(如500万,即存在累计的为弥补亏损),报表当年的税前利润大于500万(比如600万),则按照税后差额(100万*(1-所得税税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此例中,如果公司所得税率为25%,则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7.5万;
c.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即公司实现累计的盈利),报表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实现净利润*10%
2、关于弥补亏损
个人印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2006年修订) (2006年4月10日 证监会计字[2006]8号) “(二)公司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 也就是说,公司董事会应该根据业已审计的报表“量体裁衣”,能使用的“子弹”也就是报表(董事会决议时已经是报表的次年)中的“盈余公积”科目。 以上述1中的a项为例,假设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借方余额(如500万,即存在累计的为弥补亏损),报表当年的税前利润小于500万(比如400万),报表年初未盈余公积贷方余额100万。则报表资产负债表日的盈余公积贷方余额仍为100万,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00万。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弥补亏损预案,将盈余公积全部用来弥补亏损。待该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做如下会计处理(为便于理解,以报表列示项目代替会计科目做账) 借:盈余公积
1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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