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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217|回复: 3

[疑问求答] 请教一种股份支付情形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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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0: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计准则讲解里说:“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处理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进行以下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权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自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负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假设: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以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对B公司的高管进行股权支付,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发表于 2011-8-7 20: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smsr 的帖子

个别财务报表:
A: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负债
B: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合并报表:
将长期股权投资与资本公积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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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2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月半兄 的帖子

照您的说法,A公司本身已经将持有的B公司部分股权支付给了B公司高管,在您的会计分录中如何体现出减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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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0: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smsr 的帖子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因为授予日到行权日是一定时间差的.在未行权前,A公司依旧持有者B公司的股份.等到真正行权了,再调整长股投的账面价值.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会计准则和讲解中没有说得那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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