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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关于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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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21: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  是不是只有3%的股东才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权限  

还是说董事会、监事会都有这个权限呢
发表于 2012-11-19 14: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14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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