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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xukai 发表于 2016-5-17 14:08 那我们的意思就是不违法,但是不鼓励,如果企业坚持,我们还是这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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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5-16 12:52 你这个企业与国有企业认定关系怎样呢? 如果不存在控股,作为GP没有问题。但建议最好不要直接,设立一家公 ...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5-16 13:21 是的。
qiuxukai 发表于 2016-5-16 13:24 谢谢, 但是不考虑挂牌公司的公众性,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给债权人及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是否妥当?
登九层之台 发表于 2016-5-16 17:29 你这个“一般”是什么含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5-17 12:35 所以要搭一个中间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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