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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关于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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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0: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午有道关于出资瑕疵方面的题目:其中有一项:验资后立即转入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我觉得这个不能算作抽逃出资。很多国有企业集团设有财务公司,国家也认可。设立后将全部银行存款转入财务公司存款,不算存在抽逃出资吧。题目里面没有明确说明主观状态,我认为不能认定为抽逃。所以没有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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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罗玉凤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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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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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0: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也没有选,毕竟这是一种合法的存款,不是关联方有偿借用,财务公司有这个吸收成员存款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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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0: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只是存款,那肯定不构成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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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1: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似乎这个题只有这个是对的,其他都是解释三里面列举的典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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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构成抽逃出资,但构成出资不到位,款项转移时公司尚未成立(营业执照尚未颁发)。成立后的款项转移才算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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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00: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kahu 于 2011-8-31 00:34 编辑

回复 yuhan0806 的帖子

有说营业执照没拿到吗?不是吧,不会考到这个知识点吧,艹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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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06: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交所专门有个备忘录是规范资金存入财务公司的,所以存入财务公司应该不是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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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2: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zj2008 的帖子

兄弟,你说的解释3是指哪个文?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发表于 2011-9-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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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2: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抽逃出资这种事,很难界定。
因为钱给了公司,就是公司的,只要发生的交易属实,决策合法,就没问题。
我认为,抽逃出资实际就是,股东通过非法的方式和目的,占有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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