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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2011真题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激励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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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还是否记得有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激励一题,问以下正确的是:
A 在IPO之前,向10名高管定向增发10%的股份是否可以。
这个拿不准,为啥用定向增发这个词,有什么陷阱吗?大家认为选不选呢
B 在成立股份公司前(为外商有限责任公司)或成立后大股东向高管转让10%是否可以等

这个应该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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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坑是股份成立后一年内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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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这个坑没跳,光跳那个自然人的坑了,伤心  发表于 2011-8-3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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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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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选,不知道对不对。本能反应  发表于 2011-8-3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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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人不能投资中外合资企业~ 外方并购所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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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是成立后3年发起人股份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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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还有一个选项是外商有限和外商股份合并后,只能是外商股份,这个法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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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坏了 外商考了3分左右?根本就没有把精力放这里,这是传统的投资、收购、和一般限制 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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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作为规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其第四条明确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但该法并未对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作出规定。针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法设立、股东适格问题,主要由《公司法》、以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外资主管部门出台的规章予以规范,而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未禁止自然人投资参股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对于由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是否可以作为股东问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法发[2002]575 号)第五条的规定:“原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 经批准, 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第三,商务部办公厅于 2009年7月3日出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答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管理层人员增发股份问题的函》(商办资函〔2009〕173 号)确认:“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已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向境内自然人定向增发股份无禁止性规定” 。
        依据上述复函意见,境内自然人可以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而增资与股权转让作为获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两种主要方式,在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有外商投资企业股份主体资格这一问题上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境内自然人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已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哎,这种实务和书结合的题,到底是实务还是政策为准嘛。真是不好选。不晓得杂出题的,或者商务部杂出文的,应该明确一下啊。

点评

《宪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否定了中国自然人成为股东。  发表于 2012-4-24 15:43
经典小结,谢谢!  发表于 2011-11-28 22:54
所以在最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外国投资者不能和中国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11-9-14 16:44
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11-9-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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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是可以的,第二种是不行的,股份公司成立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四个选项中我就选了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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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4: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A对、B错,B应为成立前不能转让,成立后一年以后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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