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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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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发行部与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20度家保荐机构召开座谈会,就此前发布的再融资新规进行政策解读。同时,会议提出监管层已作出工作部署,将增加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募集资金的现场检查力度。
1、关于定价基准日
(1)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必须以发行期首日定价,创业板无例外;
(2)在审项目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需重新定价的,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可按原规定重新锁价。
2、关于 18 个月间隔期
明确了以下三种情况不受18个月间隔期限制:
(1)前次存在重组配套融资,再实施非公开发行的;
(2)前次非公开发行后,再实施重组配套融资的;
(3)前次发行 H 股的。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20%股本计算的基数包括 A 股、 B 股、 H 股合并计算。
4、近日监管层对创业板的再融资项目发布窗口指导,即使市价发行,认购对象的股份也要被锁定一年
此为网传版本,个人认为有争议不应该考,如果变态被考到,看题干怎么问的,如果是问根据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那就依据发条答,毕竟还没更新。如果没说法规就依据网络传的:即:1、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必须以发行期首日定价,创业板无例外。2、市价发行,认购对象的股份也要被锁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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