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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8-7 10:39 1. C的合并口径没有影响。 2. C对B增资4亿,然后还上市公司的债务。
xujx1993 发表于 2017-8-7 10:49 增资4亿再还债是从所得税的角度进行考虑吗,能再细说一下吗?谢谢!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8-7 11:18 你也可以让集团借钱给B,让他还上市公司债务,尽最大可能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xujx1993 发表于 2017-8-7 12:00 现在集团向让上市公司多承担亏损,所以不能采用这种方法。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8-7 12:03 那就破产喽。
xujx1993 发表于 2017-8-7 12:07 先零对价转让给集团,并且豁免股东借款。集团再零负债无偿划转给集团外的另一家国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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