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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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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00: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是什么意思啊
发表于 2012-3-7 08: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购后未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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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0: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列四种情形,收购后挂在“库存股”科目下,还未注销或者分配给职工: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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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4: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购之类的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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