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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066|回复: 26

[必考知识点] 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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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6: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ainy418 于 2012-4-13 17:06 编辑

某企业控股股东于2010年2月,以每股5元价格转让给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股份,共计100万股;4月,PE以每股10元增资1000万元;5月大股东将其为一批老员工代持的100万股份转给各实际持有人,每股价格1元。6月,公司技术员小张结婚需要现钱,转让其所持10万股(取得成本为1元/股)以每股5元给公司员工小李,此外公司无其他股权变动事项。则2010年公司因股份支付形成的费用是多少?
发表于 2012-4-13 16: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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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7: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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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23: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lcgaofl 发表于 2012-4-13 16:06
应该是1400万

解决代持的也属于股份支付?请问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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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01: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10-5)*100=500
(10-1)*100=900
  900+500=1400
  个人认为:相较于PE的差价部分,可以理解为公司奖励给员工的部分,因此应计入管理费用。但计入损益的只包括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的部分,不包括员工之间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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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5: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存在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应该是公司给员工股份以换取服务,这里都是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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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0: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行宝剑锋 发表于 2012-4-14 01:50
(10-5)*100=500
(10-1)*100=900
  900+500=1400

500部分好理解,但是代持部分900也计入股份支付想不通,因为属于代持,本来就是属于老员工的。计入股份支付的依据是什么?请各位大侠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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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1: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保代培训第四期
对于股份支付的态度:
⑤对股权进行清晰规范、解决代持等不属于股份支付;资产整合过程中的补偿不属于;继承、分割等不属于;配股不属于;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3 +8 +2 收起 理由
流风霜 + 3 + 2 + 2
CMC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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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1: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wdliangjiatun 发表于 2012-4-14 15:07
我认为不存在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应该是公司给员工股份以换取服务,这里都是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

[size=156%]•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按照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将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上市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授予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点评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  发表于 2012-4-15 16:30
希望能将引用的文件名称附上,以方便大家学习。谢谢  发表于 2012-4-1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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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4-15 14: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出的有问题,为什么公允价值是10元,没有一个明确的依据,pe在很多时候入股公司的价格本身就不能说是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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