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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公司法第4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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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7: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定项选择题:甲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国公司;乙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丙是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丁和戊是境内自然人。2010年甲乙丙丁戊拟共同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则下列正确的是:
A:甲可以作为发起人
B:乙可以作为发起人
C:丙可以作为发起人
D:丁可以作为发起人
E:戊可以作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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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7: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半数以上就可以,出得不严谨,组合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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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2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SHAN7601 于 2012-7-29 07:11 编辑


依据《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乙、丁、戊三人在国内有住所,故已经符合条件。
另外,如果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那该一人有限公司能否投资设立新的股份公司呢?我觉得可以,因为法无禁止即许可。
答案就是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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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23: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久居留权和“住所”有和联系?
是不是在国外有永久居留权就等同于“在国内无住所”????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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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00: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通则》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永久居留权不等于就有了公民权,该题所述丙还是中国公民,因此其住所应在国内。
     
     应全选吧,请LZ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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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09: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出题目的意思是想考虑住所这个事情呢(也就是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条件),还是想考虑发起人资格的问题?关于发起人资格,比如自然人若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一般认为是不可以的;比如境内有限公司若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一定要求才可以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至于境外公司,似乎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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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12: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开始 发表于 2012-7-29 00:21
《民法通则》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 ...

永久居留权怎么能等于公民权?
换个角度说活,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不一定取得了公民权,公民权中至少应该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永久居留权类似于居住证一类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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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13: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久居留权是区别于入籍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即使他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对于加拿大来说他仍然是外国人而非其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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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9 19: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ABCDE。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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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是全选。但是这题的考点是啥?呵呵呵  发表于 2012-7-3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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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2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公布了答案,能不能解释一下愿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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