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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387|回复: 5

[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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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08: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概念有点混乱,请教下高手,
1,要约收购报告书和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是同一个文件吗?
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协议收购方式超过30%的,改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人达成收购协议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做提示性公告,同时免于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从这条款看,是以“要约收购报告书”替代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是两个文件
《证券法》第八十八至九十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的,需要向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这里没提到“要约收购报告书”,从这条款看,报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就是“要约收购报告书”
怎么理解这两个法条呢?
②、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来看,豁免的是协议收购方式下超过30%,如果是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持有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按照《证券法》的规定,编制、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是否意味着这种方式下,达到30%之前不用编制收购报告书,达到30%以后才首次编制收购报告书,而协议收购方式下之前已经编制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超过30%之后,之前的版本不用了,改成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只是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特殊版本,白马与马的关系?即,证券法里说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实际上就是“要约收购报告书”?

2,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or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触发条件
①、仅是持有30%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才需要向证监会编制、报送这个文件,并等待15日吗?
②、低于30%,自愿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是否需要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or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③、协议收购方式下(少于30%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需要编制、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吗?

发表于 2012-8-21 11: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协议方式未超过30%的,进行权益披露(简式/详式)
二、协议方式过30%的,触发要约,两种情况:1. 要约,就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2. 申请豁免,收购协议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提交豁免申请

LZ对协议收购、全部要约、部分要约和豁免的理解还是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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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4 收起 理由
yunchengmu + 3
ellickzhang198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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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1: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mrliaohang 发表于 2012-8-21 11:00
一、协议方式未超过30%的,进行权益披露(简式/详式)
二、协议方式过30%的,触发要约,两种情况:1. 要约 ...

兄弟,你好像没理解我问的意思啊,我想请教的是第三十条“免于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情况,这个跟第六章 申请豁免是两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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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2: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ellickzhang1984 发表于 2012-8-21 11:55
兄弟,你好像没理解我问的意思啊,我想请教的是第三十条“免于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情况,这个跟第 ...

“协议收购方式超过30%的,改以要约收购方式”
要约方式过30%,就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


这么说吧,你可以把要约收购报告书作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的特殊子集

点评

thanks~  发表于 2012-8-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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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5: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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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4 19: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豁免要约不一定要编收购报告书的,很多时候反倒是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这个问题,我请教了常年做并购的同事,也讲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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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ckzhang198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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