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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股东可以要求返还股款同时要求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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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14: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吗
发表于 2012-9-14 2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觉得不能要求发起人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公司是否能够成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只要发起人尽了召开创立大会的义务,至于能否成立就看全体认股人的意思了。

点评

证券法94条,发起人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对认股人的股款,负有返还加算利息的责任。这个应该算吧?  发表于 2012-10-1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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