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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10%还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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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股权激励办法,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公司法规定,不得超过5%?请教达人,到底怎么算?
发表于 2012-11-3 2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规定的是用税后利润够没的吧,你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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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2: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规定的是通过回购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
然而股权激励不仅可以通过回购股份,还可以通过未来增发新股来实现。所以这个5%和10%不冲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
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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