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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外资并购国有股权的价格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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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08: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境外公司A拟以认购增资的方式投资参股一家国有企业B,取得该企业30%的股权.由于该企业所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其股权估值主要采用收益法但可预见到A投资参股时,B就其业务收益与政府达成最终协议的可能性很低,因此,A投资参股时B的股价只能参照现有协议约定的暂定收益水平来评估,但该等暂定估值可能高于B股的实际价格.于是,A考虑与B的全资股东国企C商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以确保B股权最终估值低于暂定的情况下,可获得足额补偿.

备选方案:

1,A分2次增资,第二次增资的对价按照B的最终估值来确定;

2,A一次性增资,但增资款分2期投入,其中,第二期的增资款为可调价款,按照B的最终估值来支付,

3,A一次性增资,增资对价按照B股权的暂定价格来确定;日后B与政府达成最终协议并可确定B股权的最终估值时,C将最终估值低于暂定估值的差额直接返还给A;

4,同上,只是C根据最终估值低于暂定估值的差额,以增加对B投资的方式,对A进行补偿.

请问以上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孰优孰劣进行分析.
发表于 2014-1-6 10: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点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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