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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侠,上市主体财务人员可以在上市主体内不同企业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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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5 09: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主体财务人员可以在上市主体内不同企业任职吗?
发表于 2014-7-6 10: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发管理办法第16条,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1.2,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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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9: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问题的重点是上市主体内是否可以,个人认为,匹配二楼粘贴的法规条目,限制的重点放在“其他”,上市主体无论是单体还是集团公司,都是作为一个整体,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侵害的问题,所以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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