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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108.交易所国有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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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0: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jl 于 2009-11-18 20:33 编辑

W地方国有企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W企业净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2%股权,转让后,将不再控股,此项转让需由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

B.W企业净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5000万元股份,2%股权,转让后,将仍然控股,此项转让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C.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2%股份,在次年的1月31日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D.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6%股份,需在事前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

E.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6%股份,需逐级报至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F.W企业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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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1 +6 收起 理由
equinox923 + 1
拼命二郎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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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0: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点还没看,试答:BC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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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1: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nithz 于 2009-11-21 16:09 编辑

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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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2: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b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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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3: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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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3: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quinox923 于 2009-11-18 23:23 编辑

A 对 涉及控股权 要先奏后斩 批准要国务院国资委
B 错 达到5000 要先奏后斩
C 对 参股 一年内未达5% 先斩后奏 每年备案 省级备案
D 错 参股 一年内达5% 要先奏后斩 但批准要国务院国资委
E 对
F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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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3: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6楼讲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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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9: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108.交易所国有股权转让
W地方国有企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W企业净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2%股权,转让后,将不再控股,此项转让需由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
B.W企业净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5000万元股份,2%股权,转让后,将仍然控股,此项转让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C.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2%股份,在次年的1月31日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D.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6%股份,需在事前向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
E.W企业转让参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年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转让上市公司的6%股份,需逐级报至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F.W企业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正确:C、E、F
错误:A、B、D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由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股份转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二)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第九条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国有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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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23: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BCEF 依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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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0: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B无法判断对错
虽然此次转让未达到3%,但并不能因此就判断在连续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是否达到3%。如果未达到则B正确,如果达到则B错误。
其他同意6楼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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