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2年10月9日 1、企业债申请材料必须含有企业征信记录或征信报告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企业债申请前,需向征信服务机构调取企业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改委转报发债申请时,要报征信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 必须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企业债的人员直接调取 可以请发债企业协助办理,不得委托发债企业或主承销商等独自代为办理。 征信服务机构应是规范运行的征信服务机构,并逐步过渡到以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征信服务机构。 2、参考主承销商的征信记录 对主承销商征信记录的调用和分析 国家发改委把主承销商的信用状况可以作为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的参考指标。(对主承销商,发改委不要求提交主承销商的征信记录,只是作为参考) 3、新申请发债须同时报送综合信用承诺书 作为综合信用承诺制度的基本工作,企业申请发债前,要按本通知要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签署提交综合信用承诺书,与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我委。具体要求是: (一)发行人须承诺:发行条件符合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情况,严格按照约定使用募集资金,不擅自变更募集说明书条款,资产重组需履行规定义务,按时还本付息,以及发行人自愿做出的其他承诺,并针对每项承诺提出违约后自愿接受的惩罚措施。 (二)主承销商须承诺:内设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齐备,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发债文件材料进行了准确核查和验证,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协调其他中介机构认真完成了发行申报材料的编制,严格按照核准的方案发行债券,不误导投资者,不操纵市场,不以不正当手段发行债券,建立债券档案并做好后续服务和管理,及时督促发行人划拨资金兑付本息,并逐项提出违约后自愿接受的惩罚措施。 (三)会计师事务所须承诺: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没有重大遗漏,严格执行了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核查了发行文件材料与本所出具的文件一致,不存在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并提出违约自愿接受的惩罚措施。 (四)律师事务所须承诺:对出具文件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确认真实、准确、完整,本所签字律师不存在影响律师独立性情形,没有涉嫌违法违规,经核查发债申请文件材料与本所出具的文件一致,不存在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并提出违约自愿接受的惩罚措施。 (五)评级机构须承诺: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评级结果客观公正且充分揭示了债券风险,不存在协商评级或以价定级行为,经核查发债申请文件材料与本机构出具的文件一致,不存在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并提出违约自愿接受的惩罚措施。 4、相关复习点: 创业板公司2011年11月30日之后提交申报材料,保荐机构应当将企业的征信平台信用信息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应在申报时提交《XXXX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信用信息专项核查意见》。 《XXXX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信用信息专项核查意见》作为封卷必备文件,在封卷目录上单独编号,列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文件之后。 5、小结: (1)企业债、创业板都要报企业的征信报告。【20130626:暂时没有看到其他的品种要求】 (2)企业债的征信报告由省级发改委去调取,不得由企业或主承销商调取。创业板是由保荐机构调查后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