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07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试题•旧) A.决议无效,因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足股份总额的半数 B.决议无效,因为决议所获同意票代表的表决权数不足公司股份总额的半数 C.决议无效,因为甲未回避表决 D.决议无效,因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答案』C;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甲参与了表决,则该决议无效。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股份公司 创立大会 ——首次开会,发起人、认股人代表的股份总数要过半(大于50%)
以后的股东大会,没有强制: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没有这样的要求。出席有表决权的35%也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但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 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之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才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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