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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嘟嘟之父

[模拟出题] 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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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3: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公司法的条文规定来说,我觉得是错的,没有提到首期出资里要多少货币资金。
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说,4楼和8楼的兄弟说的很有道理,首期出资没有货币资金公司如何运营呢。但是,这也属于公司内部的问题,发起人既然要设立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和利益攸关者,自然会考虑到运营问题,登记机关有权利不予登记吗?不知道工商不给登记的说法是否属实。
还有,假设公司发起设立后引进新的股东,新股东缴纳出资时是否需要保证公司总体货币出资仍不低于注册资本30%呢?我觉得应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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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5: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方式,适用公司法27条“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所以,只要发起人认购的总股本中有30%以上的货币资金就行了,而首期需要多少货币资金《公司法》没有限定啊,但是实务中首期出资没有一定比例的现金可能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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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5: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最终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不少30%即可.
之前提出首次出资不足30%,不代表公司不能运营,20%就一定不够吗,尤其是股权投资型的企业,或者非货币资金中包括大量可马上变现的存货也是可以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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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7: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tqhh
法规确未对首期出资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作限制,只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比例达到30%。
揣测立法意图:
1.30%的货币比例限制应是强制公司成立即有一定的流动资金,若首期出资没有货币投入,应该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困难;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要求如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而在公司成立前,这一过户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似乎是在限制首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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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根据楼上各位意见,可以这么理解了:
如果新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相对于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规定,至少要出货币资金3000万元,而不是2000万元
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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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1: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货币出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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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1: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货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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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1: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11#是正解。关于首次货币出资的比例,应该是《公司法》中尚待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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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错的,观点同10楼,请楼主给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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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22: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公司法的条文规定来说,我觉得是错的,没有提到首期出资里要多少货币资金。
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说,4楼和8 ...
tqhh 发表于 2010-7-5 13:08


公司法只对发起人出资部分进行了约束,而股份公司成立新增股东并不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因而没有这个限制

另外:对于本题,也许有的地方工商局有内部规定要求货币出资额度,但是从实际公司运行角度,非必要条件,如上面有位仁兄说的,成立后立刻变现的存货、可抵押资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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