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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城

[疑问求答] 请教: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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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6: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议收购超过30%,豁免失败全面要约收购。
超过30%继续收购必须要约,可以部分也可以全面,但必须是主动行为,被证监会要求的必须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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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5: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forest.lin 发表于 2011-8-4 16:39
协议收购超过30%,豁免失败全面要约收购。
超过30%继续收购必须要约,可以部分也可以全面,但必须是主动行 ...

版主,我的理解是现在只有两种情况需要全面要约:
1、间接收购超30%;
2、申请豁免被拒了,“本来又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增持”,必须全面要约。
我的疑问是:如果本来就是打算要约收购的,需要全面要约么?谢谢

点评

反正条例上只有达到30%才有资格选择部分要约,很久没做过并购了,在收购管理办法出来前的105号文的时代,都没有部分要约,要约就是全面要约,部分要约属于特色政策,不可能让滥用的  发表于 2012-11-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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