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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ainy418

[必考知识点] 非公开发行定价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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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8: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次发行同条件、同价什么的,IPO都不是啊。
网上、网下肯定不同条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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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2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云维股份这次发行是2007 年7 月4 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 302号,是二○○七年九月十七日颁布执行的。有没有文件颁布后的案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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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21: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几个非公开发行的案例:飞亚达非公开发行报告中,它的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和其他股东的认购价格是一样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TCL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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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0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这里想讨论的应该是以现金方式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下,如果属于《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定价发行锁定36个月的对象,和第十条规定的竞价发行锁定12个月的对象一同参加认购时,如何进行处理。
1、从《实施细则》第九条和第十条看,属于定价发行的,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只能由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批准;属于第九条以外对象的,应当采取竞价方式。因此,如果两者同时参与非公开发行如何操作,容易构成疑问,因为这两条的定价方式从条文看是矛盾的
2、实际操作:实际采取了折中方式,属于定价发行对象仍然应当由董事会确定,只是此类对象不参与竞价,以竞价结果为认购价格(认购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不违反第九条规定),确定其认购数量或数量区间,仍然锁定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参与竞价,按照第10条规定确定。
此种情况下,认购邀请书中除了价格优先以外,一般还约定实际控制人优先(或其他属于锁定36个月的对象)、数量优先、持股数量优先等,以确保定价发行对象可以认购股东大会决议的约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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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2 01: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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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00: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实施细则》第九条和第十条看,属于定价发行的,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只能由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批准;属于第九条以外对象的,应当采取竞价方式。因此,如果两者同时参与非公开发行如何操作,容易构成疑问,因为这两条的定价方式从条文看是矛盾的
2、实际操作:实际采取了折中方式,属于定价发行对象仍然应当由董事会确定,只是此类对象不参与竞价,以竞价结果为认购价格(认购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不违反第九条规定),确定其认购数量或数量区间,仍然锁定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参与竞价,按照第10条规定确定。
此种情况下,认购邀请书中除了价格优先以外,一般还约定实际控制人优先(或其他属于锁定36个月的对象)、数量优先、持股数量优先等,以确保定价发行对象可以认购股东大会决议的约定数额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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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23: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hidi200012 的帖子

请问14楼,属于第九条规定的投资者,在发行时,发行人还需要向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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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6 16: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正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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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6-27 17: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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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1: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hidi200012 的帖子

请问14楼,属于第九条规定的投资者,在发行时,发行人还需要向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函吗?

不需要,属于第九条规定的投资者,有认购合同,不需要认购邀请函。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在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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