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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题,个人认为答案如下:
六、针对重组前拟购买资产是否存在转移的法律障碍及相关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各选项间无关联):(CE) A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本次重组拟购买股权资产B公司,B公司对债权债务人均书面通知了此事,债权债务人均回函表示知晓已此事 B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7月15日再次召开董事会。本次重组拟购买股权资产,该股权资产系2008年6月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最后一期注册资本尚未缴足的,该公司在[url=]2010[/url]年6月1日 之前补足注册资本即可。 由D推论得,B也应该是可以的。 C 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本次重组拟购买股权资产B公司,B公司系其股东以[url=]应收无关联第三方的债权[/url]出资与另外三名自然人股东共同设立。后来由于其他原因,B公司豁免了应收无关联第三方的债权。该股权的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错误:债转股应该是针对B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而不是无关联第三方。且B公司豁免了第三方的债权等于是其股东空手套白狼了? D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购买非股权资产,但该资产一直被其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url=]在再次召开董事会之前解决[/url],不构成资产转移的法律障碍
正确:根据适用意见10号,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拟购买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前述有关各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前,解决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第(十三)部分对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进行特别说明。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由于申报是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因此,若在再次召开董事会决议之前解决,则是在股东大会前解决,即在申报前已经解决。 E 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购买股权资产X有限公司,X有限公司的土地系[url=]无偿划转[/url]所得,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该公司在再次召开董事会之前取得房产证,则不构成资产转移的法律障碍 错误:无偿划转的土地不能以收购股权的方式来逃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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