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rfyj1 于 2011-6-20 17: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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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所有的担保均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和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有没有出处,理解为如没有提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子公司对外担保】 2、反担保也是担保; 3、若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仅达到子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标准,则由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上市公司履行披露义务;若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同时达到子公司股东(大)会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标准,则需同时由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股东(大)会审批; 4、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 5、为自己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包括子公司对母公司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如事项涉及银行以外的第三方,性质类似反担保的,属于应披露担保事项。如事项仅属于以自有资产作抵押贷款担保的,则不属于应披露的担保事项; 6、如为上市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属于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需要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计入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基数中;【提到的出处是不属于】 7、累计十二个月的是流量数,不能扣除已实质解除的担保数额。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数额是时点数,应扣除截至期末时已实质解除的担保数额。【有没有出处,按本题的出题思路看不扣除实质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