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南海一呆

[必考知识点] qfii能够投资的品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8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企业债只是在银行间交易,而不在交易所上市?岂不是不能投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09: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itandrun 的帖子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九、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一)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
  (二)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三)证券投资基金;
  (四)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
  (五)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点评

可以投企业债  发表于 2011-8-24 16:14
照这么来看是不能投资于企业债了。。。。。。  发表于 2011-8-14 09:55
谢谢这童鞋  发表于 2011-8-4 15: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09: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jjinan2010 的帖子

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可投资B股,

(一)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
目前该法规已废止

点评

2002文已废止,2006文还有效吧,不能投b股。  发表于 2011-8-24 16: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10: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xtmcxtm 的帖子

新的规定能否发个上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10: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ierro 的帖子

个人觉得网上说的QFII参与B股交易,如万科B等,并不准确,通过查询万科的流通股,有两家外资在B股名单中,为toyo 和hthk(wind数据),而这两家都不在csrc2011年3月的QFII名单中,另外古井贡B的外资股东KGI、ubs(luxembourg)、guotai junan(hk)也都不再qfii名单中,所以我觉得网上的意思是境外投资者直接持有B股,而不是通过其在境内的QFIi持有B股,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也说明了:
 
第十八条 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



B股用的是美金或港币投资,不是人民币金融工具。


另外在《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说明了境外投资者既可以直接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可以通过QFII持有境内A股的事实:


十、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循下列持股比例限制:
  (一)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个人愚见,不知对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1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13: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xtmcxtm 的帖子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8月24日 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际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令[2006]第36号)


第十八条 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



我以为有更新的规定文件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13: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jjinan2010 于 2011-8-3 13:43 编辑

现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doc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
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行为,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6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上市交易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并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合格投资者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
(二)在任何交易日日内,合格投资者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包括平仓)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
(三)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由于证券期货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第五条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合格投资者应当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开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等事宜。投资额度发生变化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金所。需要调整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核准开立的不同资金账户分别向中金所申请交易编码。合格投资者的不同资金账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独立运作。
每个合格投资者可以分别委托不超过3家境内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第七条 合格投资者、托管人、期货公司应当根据中金所的有关规定,确定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第八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金所的有关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托管人、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合格投资者交易行为的监督、核查和风险控制,按时履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要求的数据统计和报备责任,并及时报告所发现的异常交易和违法违规行为。
托管人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和交易情况。
第十条 中金所应当对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额度、交易行为等进行管理,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批准合格投资者的套期保值额度情况。
第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 本指引所称投资额度,是指合格投资者获得国家外汇局批准并实际汇入的或者经国家外汇局调整确认的投资本金金额。
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评

感谢这位童鞋,***。股指期货,QFII  发表于 2011-8-4 16: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3 23: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jjinan2010 的帖子

牛X,一度找这个法规没找着。估计是搜索字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4 22: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QF2投资B股的问题,我觉得作为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来看,是可以投资B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28 04:00 , Processed in 0.258637 second(s), 4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