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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n02

[模拟出题] 009 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持有代售固定资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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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n02 于 2011-7-27 12:58 编辑

回复 aiwasg 的帖子

9月份转入持有代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是2010年10月22日发布的,9月份处理怎么知道要交?
从12月份看,这是一个预计亏损的合同,必然要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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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1: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还要注意一点,根据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本题上市未满一年,因此第一题应该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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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2: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达利园 的帖子

2011年9月已经满一年了。2011年4月1日,买入25万股,自动锁定100%。2011年5月31日上市满一年,解除限售后,董监高名下可转让股份应该是年初75*25%=18.75. 4月1日买入的25万股的25%此时可以解锁吗?
规范指引没有很清楚。
如果可以解锁,这题应该是对的。
如果不可以解锁,他根本卖不了2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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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2: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达利园 的帖子

锁定是指锁定至上市满1年,应该到2011年5月31日起解锁。解锁的数量应该真么计算:去年年末*25%+今年新增的流通股*25%。新买的25万股不属于限售股的范畴,所以当年可转的应该是2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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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3: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CATWALK 发表于 2011-7-2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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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已经满一年了。2011年4月1日,买入25万股,自动锁定100%。2011年5月31日上市 ...

个人认为不可以,
1、规范运作指引3.8.7(以深交所主板为例):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才进行解锁。
还可以结合公司法F142,及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得出结论,上市公司董事在公司上市一年内从二级市场上新增的股份,应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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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4: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 100%自动锁定”,究竟锁定到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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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应该是两题均对,第一题的计算我认同14楼的说法;第二题认同7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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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加菲 的帖子

准则里写的很清楚,固定资产转入持有代售后,不再计提折旧,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孰低计量。那当然是要持续计提减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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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代售不再计提减值很清楚了,如果说不再满足持有代售条件的,那么重新按以下的较低者计量:(1)按被划归为持有代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设没有被划归持有代售的情况下原本应确认的折旧和减值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所以既然确定为持有代售就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因超过1年等原因,重新恢复成非持有代售固定资产的,如果存在减值才需要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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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uliesun 的帖子

我也不能确定,个人也这么理解,计入次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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