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圆圆

[模拟出题] 在于表决权、分配权等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2 22: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9、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DEFGH)

A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比例分配利润;(对)

B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比例行使表决权;(对)

C 股份公司可以约定不按比例行使表决权;(错)

D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不按比例分配利润;(对)

E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不按比例承担亏损;(对)

F 股份公司可以约定不按比例承担亏损;(对)

G 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约定不按比例分配利润;(对,但不可分给部分合伙人)

H 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约定不按比例承担亏损;(对,但不可由部分合伙人完全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22: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圆圆 的帖子

普通合伙损益分配:约定-协商-实缴-平均。当然首先是约定的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 +15 收起 理由
圆圆 + 15 谢谢~不好意思.开始理解错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2 22: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ny78 于 2011-8-2 22:42 编辑

回复 圆圆 的帖子

公司法: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无利不分的原则,此条规定的是盈利情况下,章程可以约定,但没有说不按持股比例承担亏损吧?
所以,我以为,F 股份公司可以约定不按比例承担亏损,也是不对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 +15 收起 理由
圆圆 + 1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23: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道题开始把普通合伙企业的"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或亏损由部分人承担"理解错了~
经童鞋们提示,搞明白了!谢谢~~
故本题,C错;ABDEGH对,没有争议了~~~

但F "股份公司可以约定不按比例承担亏损"...
这个选项还请大家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2 23: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6楼同学的,CF为错,股份公司是体现资合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5 收起 理由
圆圆 + 15 那如果再加个: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比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3 00: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BC错误,别的全部正确
表决权不管是有限还是股份是法定的
利润分配方法,所有类型公司都可约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11: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依然 的帖子

     这个题目我觉得楼主有个概念没有搞清楚,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亏损能不能按照约定由股东去承担的问题是个伪命题,因为承担亏损的主体是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他们是独立法人,亏损由公司自己承担和股东没有任何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11: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4 14: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没有说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啊!所以不均衡表决应该不能全体股东约定,而由公司章程规定。B应该是错的啊,请指教

点评

对的,如果细抠还有全体股东约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区别。 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我觉得全体股东约定可以约定当次分配比例,而章程规定必须一以贯之,除非修改章程。  发表于 2011-8-8 12: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8 11: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hujinfengsz 的帖子

我同意楼主的意见,公司亏损过大,就破产清算了,没有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股东只是以出资为限承担损失!

所以这题,严格来说关于承担亏损的选项确实是不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6-3-29 06:58 , Processed in 0.330589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