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athleenzhang 于 2008-10-1 12:34 发表
以下情况中某甲可担任上市公司A独立董事的有:()
A 某甲的公公受上市公司A的分公司聘请担任其业务顾问;
B 某甲之子持有A0.88%的股份;
C 某甲的女儿担任财务部出纳的公司B是A的第五大股东;
D 某甲之子曾位列 ...
A 可以;本来冒似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的人(公公)的主要社会关系(某甲)是不行的,但考虑到是业务顾问,好象不能算任职吧,就选可以了
B 可以;直系亲属持股未到1%,也没有说是前10大自然人股东之一
C不可以,第五大股东中任职的人是女儿,而某甲是其直系亲属
D 不可以,直系亲属最近1年内是前10大自然人股东
E 可以,服务机构只针对本人,选择中是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