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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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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先不说, E肯定构成障碍, 这个可以参见中矿资源的案例和其被否原因.
不过,持有1200万股的二股东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腾投资),却是中矿资源同业竞争者。
依据招股说明书,国腾投资成立于2005年7月11日,是一家从事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以及企业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的投资型公司,并以矿业投资为主。
截至往年6月底,国腾投资拥有2个探矿权,经过控股子公司在国际拥有10个探矿权;其中,新疆6个,河北2个、湖南2个、内蒙古和黑龙江各1个,总面积为129.77平方千米。
对此,招股书解释,从事矿权投资的企业在寻觅探矿权、争取投资时机时存在竞争,而一旦完成探矿权注销或构成项目投资,矿权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即终止。
关于不予核准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0年9月29日举行2010年第60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与直接或间接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形,无法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你公司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矿产勘查工程技术服务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服务,前述两种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申请材料,上述两种业务不属于同一种业务。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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