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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telinchen

[疑问求答] 保代培训提到的长航油运案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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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7: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说一下我的理解吧,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不能做的,在股权登记日前登记在册在股东都可以参与分红,如果说新的股东参与非公开发行是与老股东争利,那么在二级市场上知晓分红预案以后买入的股东也是赚了便宜。有人会说那预案公告出来以后股价会上涨,持有成本提高,那我想说的是,人家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以前就公告了分红预案,也会抬升股价,新投资者在参与非公开发行竞价的时候其实成本也高了,一样的道理,只要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投资人并不比其他股东享有信息上的优势即可。
至于股东大会大股东及新股东回避表决分红方案,我觉得上市公司已经做的不错了,如果老股东不满意新老股东共享,投反对票即可,既然股东大会都通过了,也没有证据说明有买票或串通行为,证监会就不要管的太宽了。分明是人家公司自己能决定的事情老是插一脚,典型的家长式作风,不应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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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23: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katelinchen 发表于 2012-10-28 14:01
仔细看了一下:
1月25日公告的是《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写明了“该初 ...

楼上兄弟,非公开是上市公司自行销售的吗?如果是,应该不算承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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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0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flyingbluefox 发表于 2012-10-28 23:04
楼上兄弟,非公开是上市公司自行销售的吗?如果是,应该不算承销吧?

非公开发行向前十名股东销售才是自行销售,本案例不是,是代销,属于承销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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