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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endx

[财务] 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有关IPO会计问题审核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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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18: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夜无眠 发表于 2012-2-8 17:20
不接受分立、剥离相关业务。这个如何把握呢?前段时间接触的一个国企项目,有少量房地产业务,然后将其剥离 ...

就是要再运行36个月。其他没有问题。

点评

谢谢!感觉还有有个标准的吧,即便剥离的业务不是主要业务,在营业收入等方面只占很小比例的,难道也要运行36个月?  发表于 2012-2-1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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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2-15 22: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很及时,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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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9: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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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3: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所了解,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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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15: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觉得对业务剥离这一块说的太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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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0: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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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10楼都很给力!谢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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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4: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10楼的慷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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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0: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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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0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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