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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joy

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公司前后股东入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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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9-27 23: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股改后超过1年,大股东可以转让,但1元价格转让给非员工,就是低于净资产转让(别告诉我准备上市了每股净资产还不足1元),这个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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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6: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改后大股东提前套现,你自己都对自己没信心了,还上什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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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2: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几种解决办法:
1、做成价格一致,同时入股肯定得价格差不多,至于自然人存在的股权差额,另外以其它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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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11: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体变更后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股权,这个方案是怎么出来的?上市肯定不行的,违反了公司法的基本条款。还有,这风投挺傻,受让股权,钱不是给原始股东么?公司净资产没有增加,对上市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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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2: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短的时间,增资价格差异这么大,肯定过不了,07年被否的里面已经有过专项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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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2: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一下大家的意见,个人认为方案应该如下设计:

1、一般来说,PE入股在前,个人入股在后,这样对个人入股的股价也有一个参考标准,这两者最好都是在改制前进行;
2、PE进来肯定是要以增资的方式,一是体现pe入股的真正目的,除了改善公司治理外,还有上市前融资的目的,二是大股东上市前套现肯定是减分项;
3、对于外部自然人股东的身份、关联关系等一定要重点核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入股价,肯定是有利益输送的,个人认为可能包括以下情形:1)这些人是特殊主体,如政府官员、银行等,在之前对企业有照顾,但这些人是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必须清退;2、老板的朋友、亲属,如果全部是新股东,那肯定是故意给他们利益转移,事实上是损害小股东利益的;3、供应商、客户的一些人,那就属于股份支付的范畴。

因此,从以上角度出发,你们这个方案必须要改的:
1、全部在改制前进行,改制后股权关系相对稳定;
2、PE以一定的市盈率先进入,以增资的方式;外部自然人股东以大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这样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嫌疑),价格最好不要低于每股净资产,同时对这些人的身份重点核查;
3、进入的时间上要把握好,以免较长的锁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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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聪 发表于 2012-9-26 10:26
楼主真牛啊!
先是增资有限公司,然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再然后是大股东将部分股份转让给风投,还要求在 ...

阿聪先生,

一席话既客观,又犀利。十分感谢您的分析。

这个公司并不是马上要上市。现在甚至未来1-3年 也未必是恰当的上市时间窗口吧?现在只是自己公司独立股改而已。风投一期投资是受让大股东部分股权,二期投资是部分增资。目前已经操作至二期。实际方案也早已变化。为避免一些未来可能的麻烦,尚未股改,二期增资时 所有股东都按照风投增资价格增资了。

再次感谢。希望以后与您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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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1: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peng735 发表于 2012-11-9 12:37
总结一下大家的意见,个人认为方案应该如下设计:

1、一般来说,PE入股在前,个人入股在后,这样对个人入股 ...

上述问题,入资投行已经提出了类似建议,入资自然人与公司股东无上述关系, 一些是合作伙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些是与投行无关的专业人士。谢谢 各位大侠的仗义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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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1: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阴谋论思想很可怕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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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12-23 1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hejoy 发表于 2012-12-19 11:45
大家的阴谋论思想很可怕哟!

不是大家阴谋论,而是预审员基本就会这么出反馈意见

一旦回答的讲不清楚,后面会比较麻烦

宁可形式价格一样,大股东私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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