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阿聪

[模拟出题] 备考日记,重点内容笔记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2: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
当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但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
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2: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2: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动漫影视作品的制作支出应比照广告费用支出处理;如影视作品的制作目的是为通过版权销售获取经济利益流入,且在实质上具有作为影视产品独立盈利的能力,则公司可参照《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9号)的相关规定,对影视作品的投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6 先锋币 +4 收起 理由
投行打杂民工 + 3 + 2
投行小李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2: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补充内容 (2012-12-2 00:01):
2012年下午考试考点!题目是律师费会计师评估费合计400万元,保荐承销费用3000万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50万元,路演费用XX万元,广告费XX万,酒会费XX万元等等。问计入发行费用的是多少:3000+400+50=3450。

补充内容 (2012-12-2 00:01):
2012年下午考试考点!题目是律师费会计师评估费合计400万元,保荐承销费用3000万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50万元,路演费用XX万元,广告费XX万,酒会费XX万元等等。问计入发行费用的是多少:3000+400+50=3450。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9 先锋币 +6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3 + 2
国信小王 + 3 + 2
zhangxingyan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2: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9 先锋币 +6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3 + 2
国信小王 + 3 + 2
zhangxingyan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1: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4号令
第三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补充内容 (2012-12-2 00:01):
2012年下午考点!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6 先锋币 +4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3 + 2
zhangxingyan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1: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须按规定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未经资产评估或资产评估结果未经确认的单位,政府授权部门不办理股份制企业设立审批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净资产价值应作为国有资产折股和确定各方股权比例的依据。

折股不低于1:0.65好像已经废止了,但交易所还是要求


补充内容 (2012-12-2 00:03):
2012年下午考点。说是国有企业改制验资,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不用评估——应该都要评估吧!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9 先锋币 +6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3 + 2
国信小王 + 3 + 2
zhangxingyan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1: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条 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第三十九条 重置成本法是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实体性贬值是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造成的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引起的贬值。
第四十条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第四十一条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资产评估。评估时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1: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

募集资金投资于子公司的,子公司的利润需要分回到母公司(上市主体)。因为分红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点评

这话不够全面,是以母公司的利润为依据,但是还要以母公司利润、合并报表利润孰低来考虑  发表于 2012-11-22 00:45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9 先锋币 +4 收起 理由
投行小李 + 3
国信小王 + 3 + 2
zhangxingyan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2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国信小王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2 04:07 , Processed in 0.263091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