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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讨论] 证监会处罚不影响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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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没有时间限制),不影响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能配股、增发、可转债、非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力法》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债券试点办法》
     第七条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四)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六)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一) 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四)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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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9 23: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用五笔打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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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00: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办法的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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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lzqjmq

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最近36个月内),影响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包括配股、增发、可转债、可分离债,但可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这里是不包括上市公司的,所以可以非公开。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不能配股、增发、可转债、可分离债,可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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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2: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点评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与“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是2个事情,要注意区分的  发表于 2012-10-17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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