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general

CPA+律师+会计学研究生寻投行职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1 13: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膜拜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1 14: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牛啊,惭愧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1 14: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望洋兴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1 14: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btw,法律资格就等于律师?还是有区别的吧。
new_x 发表于 2010-2-1 13:14 [/quote]


    律所实习一年,就可以执业了。区别不太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1 19: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new_x


    法律职业资格相当于律师(任职)资格,但不等于律师执业资格。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去事务所实习1年并继续在事务所工作的,即可换发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我国法律,法律职业资格是获得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公证员、律师四个职业任职资格所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1 20: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m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11 11: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机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11 13: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11 14: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牛,膜拜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9 21: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试高手 不知实践能力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9 05:29 , Processed in 0.196319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