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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债券发行条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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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21: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要求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规定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的利息。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发行公司债券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而未说净利润。

问题1.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是否仍有效。

问题2.可分配利润与净利润的区别。

问题3.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关于利息保障是否有区别。


请教高手赐教!!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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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22: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针对问题2:可分配利润是净利润扣除弥补亏损、提取的公积金后剩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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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09: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冲突,主要是监管方不同而造成的发行条件的不一。企业债是发改委管的,公司债是由证监会管,目前仅限于上市公司。如果是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话,要求又不一样,这俩是由人民银行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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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10: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债没有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
从实务的角度,目前发改委和证监会均对要求利润指标为“归属于母公司口径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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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19: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1.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仍有效,见《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2.可分配利润=上年未分配利润+本年税后净利润-依法计提的公积金
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3.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
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
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
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个人觉得没有本质的区别,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他对债权发行的限制比例其实可能就是对本息的尝还性进行保证。纯属个人意见请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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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6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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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20: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分配利润=上年未分配利润+本年税后净利润-依法计提的公积金

这个确定吗?可分配利润×30%可是再融资的一个关键指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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